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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周二)上班。

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等工作。

学院党政办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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