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毕业生毕业离校时,由学校保卫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就业方案(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污损,更不能丢失,如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有的单位是由单位统一办理)。
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学校在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约单位若没有人事权,一般会将档案投递单位委托的人才机构接收。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不能够随意丢弃不管,一定要妥善处理档案关系。档案的转寄时间和转寄地点可与其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