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人事处
(二)办理流程
1. 涉密人员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义务承诺书》(附件六),写明出国(境)的时间、事由,并承诺遵守有关保密法规,保守保密义务。
2. 签订保密义务承诺书后,涉密人员应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写明出国(境)事由、时间、地点,按照要求在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3. 申领证照的,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审批表》;新办证照的,填写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申请表格。
4. 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义务承诺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审批表》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申请表格提交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5. 持因私证照出国(境)的涉密人员回国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假期可顺延)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审批表》回执交回因私证照;新办因私证照的,须填写《涉密人员持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登记表》,在回国后10个工作日内(假期可顺延)交回因私证照。逾期不交者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工作奖惩规定》处理。
具体信息及附件材料详见人事处网站办事流程栏目:http://rsc.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