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刘犇昊 82315170
(二)办理流程
准备出国申请材料;
审批表及协议书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审批表保密处审核意见(仅涉密人员办理,办公楼西配楼1层南侧);
审批表财务处审核意见(国家公派人员无需办理,知行南楼核算中心4号窗口);
持公派留学通知单办理出国政审(本人无需办理,人事处审批后统一办理);
持公派留学通知单办理住房协议(房改办,办公楼西配楼204室);
申请材料交至办公楼426室;
涉密人员在学校同意派出后按照“涉密人员因私出国申请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提交材料
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审批表;
公派留学通知单;
外方邀请函(外方支付费用的需在邀请函中说明);
公派出国研修计划(中文,需本人签字);
教职工出国(境)留学协议书(一式三份,学院签字盖章);
在职证明电子版(发送至rsc@buaa.edu.cn)、纸版 。
具体信息及附件材料详见人事处网站办事流程栏目:http://rsc.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