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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保证推荐质量,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各系、所本科教学副主任、应届毕业班班主任担任组员。

第二章 推免生评价体系

第二条 为提高推免生质量,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推免生评价体系是根据本方案第三至五条中关于推免资格的要求及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最终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第三条 推免资格

必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况(在处分期内)。

在此基础上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习成绩优秀,前三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产生的推免优先次序(不含签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者)不大于学校下发的相应推免名额数量。参加遴选的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要求在前70%。

(二)对于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资格的,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二)有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的;

(三)违反学校规定,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的。

第五条 学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Z由高到低排序得到推免优先次序,然后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最终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生综合成绩Z由前三学年GPA成绩X(北航本科教务系统不含一般通识课的正考平均学分绩点GPA)和综合素质测评得分Y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GPA换算成百分制(GPA/4×100)后的成绩占Z的95%(出国交流1学期者,按其余5学期GPA计算);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占Z的5%,根据《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计算。

第六条 学院每年推免生人数及类型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学校下达各专业推免生人数指标以学院本届学生人数为基础,兼顾学院学科发展及学生学习、科研等情况予以确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和安全工程专业的推免名额首先按2:1分配(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资格的除外),当总名额数不为3的倍数时(余1或2),对两个专业各顺延取1名或2名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获得余下推免名额。若有已获拟推免资格同学因各类原因自愿放弃推免名额,则该名额按年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再分配。

第七条 推免生类型不区分研究生类别。

第八条 对获得推免资格并成功保研的学生,需签订相应承诺书。

第三章 推免程序

第九条 推免步骤及要求

(一)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综合测评加分,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院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四)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生指标确定初步推免名单。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征求本人意见,是否接受推免资格,产生拟推免名单。

(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十条 审定通过的名单分别在学校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学院将及时公布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推免名额、初步推免名单以及最终推免录取名单,保证推免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 申诉渠道

第十二条 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如有申诉意见,可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为民楼513室,电话:010-82316441)或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民楼224室,电话:010-82313552)。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意见及时报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后对申诉予以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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