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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规定,我院成立职称评聘教授委员会及正、副高级技术职务初评组,负责我院职称评审工作。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授委员会审议环节,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授委员会议事规程》的相关要求,学院首先召开教授会议,对正、副高级技术职务申请人统一进行答辩、资格表决和专业水平排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资格通过,采取实名制投票。排序结果报校人事处备案,同时作为初评组评审参考。出席教授会议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组采取直系亲属回避制度;根据教授会议推荐结果,进行集中讨论,然后对正、副高级技术职务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排序投票,到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资格通过,采取实名制投票。出席初评组会议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三、一次投票资格通过人数未达到学校给我院的指标,组织再次投票,投票次数不超过三轮(含)。两人及以上排序数相同,在排序数相同者中再次投票确定排序。

四、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数,根据初评组最终排序结果确定上报名单。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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